空軍士兵江國慶冤死一案,國防部國賠江國慶家屬1億318萬5千元,朝野立委與抓猴社會輿論都要求重懲當時承辦此案的失職人員。媒體報導,國防部輕懲3名主管上將,導致立委砲轟軍方官官相護。

根據5日《自由時報》報導,根據權威管道透露,國防部已完成23人行政懲處案,但結果卻是「高高舉起、輕輕放下」,其中前後任空軍總司令,包括黃顯榮、陳肇敏及李天羽等3位上將,分別處以申誡一次到記過一次處分,不影響3人退休待遇。

媒體更報導稱,軍方原本要在去年9月公佈懲處報告,但是由於懲處過輕、不符社會期待抓猴,因此遲遲不敢對外公佈。民進黨立委蔡煌瑯痛批,這顯示軍方存在嚴重的「關官官相護」心態;國民黨立委林郁方表示,軍方至今仍未向立院報告,他會等到確知懲處內容再做評論。

針對媒體與立委質疑,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少將針對「江國慶案」表示,針對「江國慶案」行政違失23人,各核予「申誡乙次」至「大過兩次」不等處分,均已完成懲處在案;獲核獎勵人員共33員,計核頒獎章、獎狀、事蹟存記及行政獎勵、獎金等,已於2011年5月26日辦理獎勵註銷,並完成相關追繳事宜。

至於對於外界質疑相關人員是否懲處過輕?羅紹和表示,國防部對於本案懲處均秉持實事求是之、勿枉勿縱之態度,依據軍法、司法單位調查抓猴事實,檢討相關人員違失責任,以落實「依法行政」要求,故相關懲處適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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