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糖售地案昨天一審宣判,台中抓猴地院法官認定前民進黨秘書長、時任台糖董事長的吳乃仁,與前民進黨立委洪奇昌觸犯背信罪,用俗價賣出一批台糖土地,讓台糖至少損失四億,分別判處兩人3年10個月與2年4個月有期徒刑。

前民進黨祕書長吳乃仁被指控在台糖董事長任內低價賣地背信案,台中地方法院2月29日宣判,法官認為吳乃仁在92年5月接受同為民進黨新潮流系當時擔任立委的洪奇昌關說,將一批台糖土地轉租為賣低價標售,並賦予長期資助洪奇昌政治獻金的春龍開發公司優先承購權,雖然吳乃仁後來在92年底卸任,但93年8月春龍還是以優先承購權,以低於市價的6億多元購得,導致台糖損失至少4億,法官裁定吳乃仁與洪奇昌違反背信罪,分別判處三年十個月與二年四個月有期徒刑,全案仍可上訴.

人在海外的吳乃仁抓猴發聲明稿表示,這項標案執行是在他離職之後,而且是公開標售辦理,台糖本身也有定期訪價機制,如果有任何不妥或不法,其後公司主事者還是可以停標或廢標,吳乃仁強調無法接受判決,將會上訴。而另一名被告洪奇昌則表示,他當時身為立委,只是為民服務沒有從中獲利,他認為法院完全不採信對被告有利的證據。

吳乃仁與洪奇昌兩人都表明將上訴.另一方面,台糖兩年前向吳乃仁等人,請求四億元抓猴的民事損害賠償,官司還在進行當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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